各乡(镇)中心校、初中,县直各学校: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春季学期学校传染病防控及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桂教体卫艺〔2018〕6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2018年春季学期学校传染病防控及食品安全工作,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健康教育
各校要通过广播、宣传栏、板报、健康教育课等形式对学生进行预防呼吸道、肠道传染病和食物中毒、食品卫生、饮水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教育学生自觉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包括经常用肥皂和流水洗手;不喝生水,不吃不洁食物,不到无证摊点购买食品;咳嗽或打喷嚏时应用纸巾遮住口鼻;保持居住及学习场所的经常开窗通风;加强体育锻炼,注意膳食营养,提高自身免疫力;如出现流感样症状或连续出现咳嗽、咳痰等现象要及时到医院就诊。
二、加强校园环境卫生管理
各校要注意维护学校环境卫生,保持校园环境整洁,保持教室、宿舍、图书室、食堂等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三、加强食品安全管理
(一)各校要切实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学校食堂要按照规定加强食品采购、加工、供应、贮存等关键环节的安全管理,要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制度,严格把好食品采购关。食堂和小卖部购进的食品要索取三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和检验报告,建立食品质量档案。严禁采购“三无”食品和质量不合格、已过保质期的食品。由食品配送公司配送食品的学校,严禁私自与私商另行采购食品,否则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将严厉追究采购当事人和校长的责任。要建立和完善学校食堂食品留样制度、从业人员晨检制度;所有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上岗;加工食品时要确保煮熟煮透。
(二)加强饮水安全管理。有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设施、食堂蓄水池的学校要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做好相关供水设施的清洁、消毒灯管理工作,按规定每年进行水质检测2次,确保饮水安全。学校要创造条件给学生供应开水。使用桶装水供水的学校应由学校统一采购桶装水供应给学生,学校在采购时要向供应商索取生产厂家的卫生许可证及毎一批次桶装水的质量检测报告。饮水机要按规定定期清洗消毒。
四、加强疫情监测,强化早期处置
(一)各校要认真落实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一旦发现师生有流感样症状(如发热、流涕、咽痛、咳嗽、头疼、呕吐、腹泻等)或连续出现咳嗽、咳痰现象,要督促其及时就医。当学校接到当地疾控部门有学生出现传染病或结核病例的通报后,要根据卫生部门要求,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二)各校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流感疫情监测、排查和报告工作,确保做到传染病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三)在已发生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或呼吸道传染病发病率明显上升的地区、学校应酌情减少或暂停大型室内集体活动。
五、健全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各校要强化报告意识,学校一旦发生传染病流行、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必须按要求立即报告当地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立即按照预案进行妥善应急处置,最大限度地降低突发事件的危害和负面影响,同时将事件信息逐级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严禁瞒报和谎报。
德保县教育局
2018年3月2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德保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3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