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
Information Disclosure
各乡(镇)中心校(幼儿园)、初中,县直各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党委、人民政府有关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现就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一)切实提高认识。学校安全任务繁重,责任重大。各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增强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不能有丝毫的麻痹大意,做到警钟长鸣。要按照“夯基础、强教育、治隐患、保平安”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强化管理,突出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宣传教育,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二)认真落实责任。各学校要加强应急工作管理,针对本校安全工作实际,把安全责任细化,认真落实学校校长、分管安全副校长和学校安全管理员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完善问责制、警示制、一票否决制等责任追究体系。对存在的隐患而未及时发现的失职行为,发现问题而未及时整改的渎职行为要进行严肃的责任追究。
二、强化管理,消除隐患
(一)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1.公路沿线学校在校门附近路段未设立学校(学生)警示标志的,学校主动向当地政府、县交警大队、县教育局等部门汇报,要求设立相应标志。
2.交通繁忙、复杂地段的学校,放学时应当组织学生有序离开,必要时报请交警部门协助维持秩序。
3.学校应主动向当地政府书面汇报学生上学、放学路上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
4.学校应加强校内交通安全管理。校园内应设立固定的停车区,在重要路段标注明显的限速、禁停区、禁止驶入标志和设置减速梗等,掌握教职工自驾车辆的情况,加强对驾驶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
5.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教育。要求学生掌握一定的交通安全知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提高自觉抵制交通违章行为的能力。学校每学期对学生进行交通知识测试。
(二)强化食品卫生安全管理。
1.加大经费投入,进一步改善学校食堂卫生设施与条件,使食堂建筑、设备与环境符合卫生要求,不符合要求的要立即整改。
2.严格遵循食品采购的卫生要求,严把食品采购关、验收关,并科学、合理地贮存食品;要严格按照食品卫生的要求进行食品加工、销售、留样,认真做好各环节的台帐记录,保证食品的卫生安全。食堂管理人员每次开启食堂门后,必须巡查食堂各处有无异常,确保安全后工作人员才能开始加工制作。学校不得组织、指派学生提送热烫食品及开水等。
3.要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定期组织学校食堂的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营养与食品卫生知识的培训及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食堂从业人员要持证上岗并且品行端正、心理健康,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4.学校应建立主管校长负责制,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的管理。学生一日三餐必须有食堂管理人员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饮水要符合饮用水标准。要建立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专人负责,要注意水源环境条件的变化,定期查验水质,加强水源管理。
6.流行性传染病的防治。学校要主动和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取得联系,在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开展防治工作。发现疫情后,及时、果断处理,要将病员隔离,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在尽学校所能组织救治的同时,迅速通知医疗卫生部门、当地政府,报告上级主管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动员一切力量控制疫情发展,并积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对有关环境进行全面消毒处理。
7.学校应加强学生卫生安全教育,让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三)强化校舍及设施安全管理。
认真实行日查日报制度。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及时加以整改。一时无法整改的,必须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四)强化楼道安全管理。
1.采取措施确保楼道安全,结合本学校情况制定楼道安全管理制度,确立值班人员、巡查人员工作职责,建立停电应急预案。
2.加强楼道隐患整改工作。楼道的栏杆要符合校舍安全规范要求;已经损坏的照明设备要及时更换;楼道地面防滑功能差、栏杆扶手不牢固的,必须立即进行整改;设置醒目的靠右慢行、避免拥挤的警示标志;学校楼道属危险建筑的要立即整改排除。
3.加强楼道安全的教育。结合典型案例教育学生,禁止在楼道上追逐、打闹,不准在上下楼梯时系鞋带、拾物件;如遇停电或拥挤,一律原地不动,等待疏散,避免发生拥挤踩踏事故。
(五)强化校园安全防护。
1.进一步落实学校领导和教职员工“一岗双责”制。完善与各科室及教师签订的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并与学生监护人签订学生(幼儿)安全保卫协议。
2.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具备符合安全标准的围墙、大门、门卫室;配备专、兼职安全保卫干部、门卫人员、保安。添置必要的设备设施(如灭火器、应急灯、手电筒、狼牙棒、防暴叉、棍等);充分发挥电子监控网络平台作用;健全门卫工作制度,落实门卫人员岗位职责,实行封闭式管理,学生在上课期间必须凭学校批准的假条出入。
3.坚持安全隐患日查制度。要坚持每日对学校不安全的因素进行排查,特别是加强对有暴力倾向的“高危”人员的排查,逐一落实防范措施。要积极动员居住在校园内的精神病患者及时就医,动员监护人将精神病患者移居校外;对侵害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及时报告公安机关;严禁酗酒者进入校园;严禁学生携带管制刀具进校园。
4.修改完善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按规定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5.建立学校领导带队的安全保卫巡逻队,佩戴执勤袖章,坚持白天巡查,夜间巡逻,特别是要加强上学、放学时段和校园周边易发事故区域的巡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置,并详细填写巡查巡逻记录。
6.做好思想稳定工作。强化家校合作,与学生监护人(监管人)通报学生思想、学习等情况;加强警校共育工作,每学期聘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到校上法制辅导课至少2次;强化学生、幼儿的自救自护意识和能力的培养;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防挫折教育,提高学生克服困难和经受挫折的能力。
(六)强化消防安全管理。
1.各学校要加强消防安全的日常检查及节假日、重大活动、火灾多发季节等的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治理。要落实专门人员对隐患部位进行监控、防患于未然。
2.加强学校宿舍值班人员的管理,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到位,尽职尽责。
3.学校要制定火灾疏散救护预案,各教职工要熟悉预案内容和明确自己的职责。熟练掌握消防器材正确使用的基本知识。
4.在师生中普及用火、防火、逃生自救的常识教育;严禁学生在寝室里点蜡烛、私接电源使用电器;严禁在寝室里焚烧杂物。
(七)强化自然灾害、溺水事件预防。
1.对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危险源、危险点进行有效监控,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2.排除校内危及师生安全的大树枝丫、高压线及其他电力设备的安全隐患。
3.进一步加强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充分认识做好防范学生溺水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主动担当,积极作为,把预防溺水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学校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八)强化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
1.学校随时掌握校园周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报告,争取政府及有关部门支持,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加强整治。
2.学校要加强学生防拐、防骗、防伤害等安全教育,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教育学生不进营业性网吧、游戏厅等娱乐场所。
3.开展“警校共育”活动。在学生上学、放学时间段内,学校要寻求公安部门的支持,落实巡警在重点地段巡逻,维护治安秩序;交警要在中小学校周边及学生经常经过的复杂地段设立临时岗哨疏导车辆和行人;要协助公安、工商、卫生防疫和文化稽查部门,坚决取缔学校周围无证经营摊点、脏、乱、差的小食店和在中小学校门200米以内设置的台球、电子游戏机、网吧经营点;协同有关部门切实加强对爆炸物品和剧毒农药等危险化学物品的安全管理。
三、广泛宣传,完善机制
(一)深入开展安全教育。近期我县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暴露出一些学校的安全教育还流于形式。因此,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继续深化“安全教育活动月”活动,确保安全教育取得更好成效。一是要根据本校实际和学生年龄特点上好安全教育课,并充分利用板报、宣传栏、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知识竞赛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使广大师生重点掌握和提高防溺水和救助能力、交通事故防范能力、消防逃生能力、防食物(饮水)中毒能力、防自然灾害救助能力和防暴力侵害能力。二是要通过家长会、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积极向家长宣传学校安全教育工作的相关知识,强化放学后、周末、节假日以及寒暑假期间的安全教育,要求家长和学校共同做好孩子的安全教育工作,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认真开展安全培训。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认真落实学校安全工作定期培训制度,特别是对学生宿舍、食堂、门卫、小卖部(小超市)等从业人员要做到先培训后上岗,提高其安全管理能力和防范意识,确保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三)加强应急管理与建设。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制度、应急预案,做到制度健全,预案齐备。要加强监测、监控和预警、报警工作,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和应急物质准备工作。要加强应急演练,重点做好消防和楼道疏散等应急演练。要明确工作措施,加大检查督促工作力度,确保已有工作制度和要求得到落实。
(四)严格事故报告制度。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建立健全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的安全事故报告工作。学校一旦发现发生安全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妥善处理工作。对突发事故情况进行隐瞒、缓报或谎报的将严厉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因认识不足、措施不力,导致学校安全事故发生的有关人员,将依法予以追究相关责任。
德保县教育局
2018年6月2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德保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6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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