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初中、中心校、幼儿园,县直各学校:
现将《德保县学校章程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德保县教育局
2018年6月25日
德保县学校章程建设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精神,加快建立现代学校制度体系,根据教育厅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章程建设及监管办法》(桂教规范〔2017〕20号)和百色市教育局印发《百色市学校章程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百教通〔2018〕49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县学校章程建设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加强学校章程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等教育法律和政策法规,不断建设和完善现代学校管理制度。形成学校依法办学、规范管理、自主发展、民主监督的良性运行机制,提高学校管理的法制化、制度化、民主化和科学化水平,促进教育的内涵发展和提升育人水平与质量,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和教育综合改革。
(二)工作目标
依法制定和实施学校章程,明确和规范学校的办学宗旨、目标任务、内部治理结构等重大事项,确保在2018年12月底全面完成全县学校章程建设工作,实现“一校一章程”总目标,基本建成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必备的规范合法、特色鲜明、执行有效的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法治体系。通过有序管理、有法可依,为强化学习型的现代校园文化建设和品质学校建设奠定重要的制度文化基石。
(三)基本原则
1.合法性原则
学校章程应当以宪法、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不得违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和法治原则,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
2.基础性原则
学校章程应当基于学校发展实际对学校重大和基本事宜做出规定,统领学校内部管理制度体系,是学校的根本性制度。学校的各项制度不得违背章程的基本原则和精神。
3.特色性原则
学校章程应当立足本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与特色文化,凝练学校办学历史与文化传统,着眼学校未来发展与愿景,明确学校发展定位,力求体现本校的传统、特点和文化。
4.稳定性原则
写入章程的内容应是学校重大的、基本的、相对稳定的事项。鼓励学校把自主创新与行之有效的教育理念及实践探索固化为制度,以此指引和保障学校创新发展的方向。一些需要细化的条款可以另外通过规章制度方式呈现。章程条文内容应结构严谨、条理清楚、文字简明、措辞准确,避免歧义和模糊。
5.人本性原则
学校章程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尊重教师和学生的主体地位,保障教职工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凝聚共同愿景,促进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各方价值的共同实现。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县学校章程建设工作的领导,成立全县学校章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和开展学校章程制度文化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农乐南 县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李 进 县教育局副局长
黄天将 县教育局副局长
赵秀菜 县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县教育局机关各股室主要负责人,全县各中小学校校长、各公办幼儿园园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赵秀菜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梁明镜同志兼任,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基教股,负责对学校章程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推进等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制订学校章程。学校章程作为学校办学的“基本法”,是学校制度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我县具备法人条件的学校和幼儿园,均应实现“一校一章程”,在2018年12月底完成章程的制订工作。原来制订有章程的学校,必须按照新要求和学校的新变化,对章程做出相应内容的修改和完善。学校制订、修订和完善的章程,要立足于学校的校情,经过充分酝酿,集思广益,体现出合法性、基础性、特色性、稳定性、人本性的原则,依据现代学校制度建设要求,大力弘扬先进的核心价值观和教育学习理念,凝聚党和人民的共同意愿,理顺和规范学校内部管理的各种关系及运作规则,明确学校、家庭、社会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职责,提炼和升华学校的基本做法和文化传统,彰显出学校的品牌和形象,促进学校的改革和发展。
(二)学校章程内容。学校章程一般应由序言、总则、分则、附则四部分组成,分为章、节、条、款、项、目等,既要具备共性条款,又要讲求个性特色。根据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章程建设及监管办法》相关要求,学校章程应载明以下内容:
1.基本信息
(1)学校的登记名称(含简称、英文译名),学校办学地点;
(2)学校的机构性质、办学层次、隶属关系、学制、规模;
(3)学校的办学宗旨、发展定位、培养目标、办学方向、办学历史、文化传承;
(4)学校的举办者、法定代表人、领导体制;
(5)学校经费的来源渠道、财产属性、使用原则和管理制度,接受捐赠的规则与办法;
(6)学校校训、校徽、校歌、校旗、校庆日,以及与相关社会组织关系等学校认为必要的事项;
(7)章程修改的启动、审议程序,以及章程解释权的归属;
(8)学校认为需要在章程中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2.内部治理结构
章程要根据有关规定,科学设计学校的内部治理结构,建立高效、有序的内部运行机制、决策机制、民主监督机制与社会参与机制。章程应明确校长的权限与责任;明确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与保障监督作用;明确教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工大会)的职责和工作程序;明确学校内部的组织架构,各管理层级之间的职责权限、管理程序与规则。学校根据需要设立的校务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学生会、共青团、少先队、校友会等各类组织机构,章程中应明确其地位、宗旨及基本的组织与议事规则。
3.教育教学管理
章程要规定学校教育教学的主要内容、组织形式、基示准则、课程体系、目标要求、实施方式、质量监测与考核评价。
4.师生权利义务
章程要按照以人为本的要求,载明教职工、学生管理的相关制度或原则,明确师生的权利与义务,突出对师生权益、地位的确认与保护;明确师生权益的教济机制,以及师生申诉的机构与程序。
5.学校与社会的关系
章程要明确学校开展社会服务、获得社会支持、接受社会监督的原则与办法,健全社会支持和监督学校发展的长效机制。各校根据实际需要,组建家长委员会等组织,明确其产生方式和主要职能。职业院校章程中要载明校企关系、工学结合等体现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的内容。
(三)清理规章制度。学校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学校章程的进一步细化。各中小学校要以章程建设为依托,全面系统地清理现在仍然在使用的过时的规章制度,做好校园制度的立、改、废工作。凡是与现行法律、政策法规不相符的制度,均应当及时进行修改或者废止。要通过补充修改和完善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所必需的规则,来确保原来的制度与学校现行章程的一致性,形成在学校章程统领下具有完备的、可操作性的内部管理制度体系,并予以信息公开和编辑成册,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四)完善践行机制。学校章程建设及其制度体系订立的关键,在于各项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各中小学校要以章程建设为核心和切入点,完善学校的内部管理结构,科学理顺决策、执行、监督、保障等各个环节,使学校章程的精神和内容能够体现在贯彻落实各项校园制度文化的教育教学活动中。要将学校的制度文化建设作为学校在普法工作中的亮点和有效载体,健全并运行到学校的民主管理机制和校园师生的权利维护机制中,并得到很好的践行。要积极营造科学和谐的校本制度文化环境,使师生能够在亲身实践与体验的参与中不断接受到现代教育法治理念,有意识地培养他们的公民意识、法治精神,实现学校管理与素质教育的真正统一。
四、工作进度要求
(一)章程启动阶段(2018年7月)
1.县教育局做好学校章程建设前期筹备工作,制定《德保县学校章程建设工作方案》,成立学校章程建设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学校章程建设工作动员部署暨培训会。
2.各学校制定本校章程建设工作方案,成立章程起草工作小组,成员由学校领导、校内有关机构负责人、教师代表、家长代表、有关专家组成。组织召开学校教职工大会和家长委员会,宣传学校章程建设的目的和意义,并广泛征求教职工和家长的意见和建议。
(二)章程形成阶段(2018年8月至10月)
1.形成草案。各学校要在梳理有关中小学、幼儿园管理办法和办学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基础上,深入调查研究,对学校的发展历史、现状及发展方向、以及学校的办学特色、发展定位等进行全面的调研分析,对本校已有相关制度进行梳理,研究形成章程草案。
2.征求意见。章程草案形成后,要在校内外公开征求意见。对涉及学校发展定位、办学方向、培养目标以及与教职工、学生切身利益相关的重大问题,应当采取多种方式或者通过校务委员会、家长委员会等渠道广泛征求教职工、家长、学生、社会(社区)等多方面意见、充分论证。对涉及与举办者权利有关的内容,学校应当与举办者、县教育局及其他相关部门充分沟通、协商。对法律边界不清、教育理念模糊的重大问题需咨询法律、教育等方面的专家、充分论证。
3.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章程草案经征求意见并修放完善后,要及时提交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教职工代表大会对章程草案审议后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以会议决议的方式做出。
4.学校审定。章程草案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后,起草组织要将章程草案、起草说明以及征求意见的情况、主要问题的不同意见等,先由县教育局法律顾问做合法性审核,再提交学校决策机构审定。章程草案经审定后,应当形成章程核准稿和说明,由学校法定代表人签发,报县教育局审核备案。
(三)章程审核阶段(2018年11月)
1.各学校将学校章程核准稿和说明报县教育局进行审核。
2.县教育局组织审核工作组对各学校上报的学校章程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3.各学校按照县教育局审核工作组提出的审核意见进行再次修改定稿。
(四)章程备案公开阶段(2018年12月)
各学校将审核定稿的学校章程公开稿、章程起草说明及讨论、修改章程程序性材料、《关于请求公开〈XXX学校章程〉的备案审查报告》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学校章程登记备案表》报县教育登记备案,并向社会公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全县学校章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和开展学校章程制度文化的建设工作,完善机制,狠抓落实,同时组建学校章程建设审核工作小组,对中小学校章程建设工作进行指导并开展章程审核工作。各中小学校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强化对学校章程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强化责任。学校章程建设等制度文化建设严格执行学校校长(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学校主要领导要提高认识,严格按照上级部署及《德保县学校章程建设工作方案》的要求和时间节点完成规定的工作。各中小学校要将学校章程的制度文化建设紧密结合到学校发展规划的制订与发展性评价活动的进程中,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引导参与、论证审议和实施落实工作,并以此为契机加强校园的法制建设,强化对师生的公民意识教育和法治教育,增强学校领导干部和教职工学法用法,依法治校的自觉性,提升依法治校、科学决策、民主管理、规范办学的意识和能力。
(三)专家论证。为确保学校章程建设的科学、可行、规范和先进性,学校章程草案在校内外公开征求意见并经教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后,可聘请政府部门专家和教育局法律顾问进行论证评议,具体方式由各校自行确定。
(四)加强督查。县教育局教育督导室牵头,基教股、学前办、职成股配合,共同加强对学校制(修)订和履行章程情况的督导,对学校不执行章程的情况或者违反章程规定自行实施的管理行为,应当予以纠正;将依法治校情况作为评价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指标,并作为对校长实施绩效评估、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的重要内容。
附件:1.关于请求公开《XXX学校章程》的备案审查报告
2.广西壮族自治区学校章程登记备案表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德保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6月25日印
附件1:
关于请求公开《××学校章程》的备案审查报告
学校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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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程制定和修订情况及通过程序说明 |
校长签名: 年 月 日 |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审议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小组意 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意 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注:此表应一式三份,连同学校撰写的章程公开稿、章程起草说明及讨论、修改章程的程序性材料一并报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经过审查以后登记备案,向社会公开。
附件2: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章程登记备案表
学校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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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学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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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学层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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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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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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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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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章程备案编号 |
德教章备字〔2018〕x号 | |||
申请公开材料登记 |
章程公开申请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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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程公开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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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程起草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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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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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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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程监管部门 公开意见 |
(公章) 公开日期: 年 月 日 |
备注:1.本表中“办学性质”一栏填写“公办学校”或“营利性民办学校”或“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办学层次”一栏填写“幼儿园”或“小学”或“初中”或“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等。2.请章程监管部门填写学校基本信息,核实章程公开申请材料,设置备案号,出具章程公开意见,并加盖部门公章。3.本表一式三份,章程监管部门、学校(及学校举办者)各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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